安徽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院校复核工作规程及专家工作手册(试行)

作者: 时间:2023-02-15 点击数:

安徽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院校复核工作规程及专家工作手册(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6 号)等文件(简称诊改工作通知)精神,把握安徽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特制定本复核工作规程及专家工作手册。

一、复核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领会诊改工作通知精神,深刻理解《复核工作指引》的相关内容,提高认识,明确方向,把握诊改内涵。

2.以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简称学校实施方案)与自我诊断报告为复核依据,复核目标链与标准链(简称两链)的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实施情况及成效。五个层面“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简称螺旋)建设的科学性、覆盖面、可行性、实施情况及成效。学校质量文化与机制引擎(简称引擎)驱动与运行情况及成效。复核学校平台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支撑情况,重点复核平台的顶层设计、建设、应用及成效。

3.重点查阅学校实施方案运行实施后所形成的资料。资料能客观反映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运行现实情况,不追求资料的全面性,不追溯实施前的资料。

4.以掌握的实际情况为基础,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学校提供的信息进行研判。肯定成效,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客观公正地研判学校实际状态,形成复核结论。

5.必须严谨务实,严守规定。诊改复核专家组进校开展复核工作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复核工作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二十条要求及省委省政府、教育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复核工作指引》中的相关规定,网上复核期间必须亲自审阅材料,不得请他人(秘书或助手等)代劳。

6.必须集中精力,因故预计无法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专家,须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向专家组秘书反馈说明情况,便于安排替换专家。

二、复核工作方法

依据《复核工作指引》中的复核内容,通过数据分析、状态考察、面上调查、深入研讨、取样分析、多维建构等多种形式,考察学校两链、螺旋、引擎和平台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考察师生员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1.数据分析:通过对数据的趋向分析、比较分析、目标适切度分析、系统分析等,了解学校实施方案运行实施所取得成效和存在的不足。

2.状态考察:通过查阅诊改制度文件、诊改轨迹、现场观察等,了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总体状态。

3.面上调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访谈等,分别了解两链打造、螺旋建立、引擎驱动、平台建设与应用状况,以及不同层面诊改产生的联动机制。

4.深入研讨:与学校相关人员深入研讨堵点、难点问题的成因和改进思路。

5.取样分析:通过足够数量的样本分析,了解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际运行状况;听取师生员工的真实感受。

6.多维建构:专家组内信息及时交流,组间信息及时汇集,外部信息广泛吸纳;通过会诊减少盲点、缩小偏差。

三、复核研判参考提示

复核内容、关注要点参考提示见表1。

四、复核分工与日程安排

每校复核专家组8人,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组员5人,秘书1人。对申请再复核的学校从原专家组中选派5人,复核改进事项完成情况。

1.专家组工作分工参考见表2。各组成员配备要兼顾考察内容与成员工作背景,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2.现场复核工作日程安排建议见表3。

五、专家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汇总本组专家网上复核意见,形成对学校诊改总体情况的初步判断。

2.负责召开进校后的现场复核预备会,学习相关文件,协调各小组的分工安排,主持专家工作情况交流会。

3.负责组织起草、讨论、修改、定稿复核反馈意见,综合各小组意见,研究确定有效的层面及结论建议。

4.负责在反馈会议上宣读专家组反馈意见。

5.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主持进校第一天的汇报会和最后一天的反馈会。

六、专家工作流程

1.专家在计划进校前2周内进行网上复核,填写《网上复核用表(专家用)》(表4-1),于计划进校一周前将电子稿交与秘书。

2.专家组长在计划进校前一周内,完成《网上复核用表(专家组长用)》(表4-2),并与专家组成员进行有效沟通,为进校复核作好准备。

3.专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做好现场复核准备工作。

4.专家组长进行小组分工。各专家工作小组按照分工,商讨次日小组活动内容,填写《现场复核小组活动安排表》(表5),交与秘书。

5.各专家工作小组按既定日程安排开展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工作记录表》(表6)仅供专家记录现场复核工作用,不必上交和归档。

6.现场复核结束后,各专家工作小组组内充分交流信息,形成小组反馈意见,分别填写本组《专家用表》(表7-1、7-2)。各专家工作小组组间充分交流信息,提出结论建议(不对外公布),形成《诊改复核反馈意见》(附件2)。

7.各位专家准备反馈会交流发言提纲。专家个人反馈少谈印象,少说空话、套话,要聚焦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8.现场复核结束时,各专家、工作小组将复核过程中的工作用表签名后交秘书留存。

9.对附件1(表4-1、表4-2、表7-1、表7-2)、附件2中内容进行表述时,不照搬表1中复核内容提示的文字,要充分体现相关复核内容在被复核学校的具体状况,反映被复核学校的特点。

七、秘书工作要求

秘书在专家组长领导下,主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校前两周

1.接到复核工作指令后,秘书及时建立与专家的工作联系方式。及时向专家组长报告办理请假手续的专家信息。

2.建立与被复核学校的联系,将被复核学校提供的信息及时告知各位专家。建议被复核学校提供的文字材料按要求(附件3)在网上发布,材料一经上网公布不再进行调换。建议被复核学校将《现场复核工作记录表》(表6)印入复核工作手册中,方便专家现场工作时使用。

(二)进校前一周

1.建立网上复核工作机制,及时提醒专家进行网上复核,及时帮助专家解决遇到的各类复核工作问题。

2.与被复核学校工作人员一起完成专家的票务、进校日程安排等工作,确保进校复核工作顺利开展。

3.在进校一周前督促专家准时递交《网上复核用表(专家用)》(表4-1)电子稿,协助组长完成《网上复核用表(专家组长用)》(表4-2)的填写。

(三)进校后的现场复核

1.收齐被复核学校提供的信息资料,并分发给各专家。

2.待专家分组确定后,将专家填写的次日《现场复核小组活动安排表》(表5),于当天21:00前交与被复核学校联络员。

3.做好全程会议记录。及时汇总反馈意见,供专家组讨论用。

4.现场复核结束时,收齐专家填写并签字的各种复核用表和有关资料,检查资料的完整性,留档备查。

5.提交被复核学校全程复核资料电子稿一份备案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徽商职业学院版权所有